oBike無樁共享自行車上路後引發各種亂象跟爭議,新北市交通局擬定「新北市無柱式公共自行車營運管理自治條例」草案,並率全國之先完成市府法規會審查,今天早上市政會議審議通過,後續將送議會進行審議,待議會通過後預估將在明年初執行。oBike無樁共享自行車,在全台許多縣市營運,卻造成許多亂象。圖/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交通局指出,草案中規定廠商必須獲得新北市交通局許可才能在新北市營業,且必須繳納權利金和保證金,依市府交通局核定區域營業,同時禁止收取押金,若有必須還需提供一定的停車空間。交通局長王聲威表示,自治條例中最重要就是採許可制,無柱式公共自行車業者要在新北市營運,都必須要申請許可才能經營,同時也嚴禁業者向消費者收取押金,並要求業者在部分區域設置指定停車位置或是自備路外停車場,避免影響計有停車秩序,其他相關依照停車規定停放。王聲威說,業者也應該善盡相關職責,經營時不造成停車亂象,排擠到其他用路人權益,目前市政會議通過,本週會送市議會,在今年度會期進行審議,待市議會審議通過送往行政院進行備查,預計在明年初進行實施。oBike總經理王妍婷表示,之前就聽過新北市要頒布自治條例,果不其然市政會議通過,但這些自治條例中的內容,確實非常單一,破壞原有無樁共享的本意,非常遺憾。王妍婷說,新加坡總公司當時再評估要在台灣營運時,就已研究過了法規,這種無樁共享自行車的行業,本身就不需要特別的牌照或證照許可,若全台22縣市各地方政府都頒布自治條例,都需要同意才能經營,這的確非常有難度。王妍婷認為,市政會議通過不代表市議會也會通過,期望議員們有審查標準,多照顧到業者,若這樣的綠能運具產業,把優勢都拿掉了,只保護到單一產業,這有損公平原則,希望議會能有真正公平的裁示。oBike無樁共享自行車,在全台許多縣市營運,卻造成許多亂象。圖/新北市交通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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