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蘭縣37歲陳姓男子性侵男童後,事後還在社區附近閒晃。圖/村長提供 分享 facebook 宜蘭縣37歲陳姓男子載男童到工地性侵,案件震驚社會,宜蘭地檢署上午聲請羈押,院方下午裁定獲准;但怎麼放任性侵累犯在路上傷害人?宜蘭縣府衛生局表示,先前已對陳嫌啟動輔導機制,當時陳男表現得配合,絲毫不見異狀。陳男入獄關押12年半後,今年7月底才從台北監獄出獄,8月3日將戶籍移到宜蘭縣冬山鄉,當天便犯下竊盜案,是社會治安人口,宜蘭縣衛生局表示,8月16日接獲新北市家防中心公文,25日曾做晤談,9月8日陳還接受團體治療和個別評估。在醫院裡、會談中,陳表現正常且配合,「是被動的配合」,衛生局表示,他不會主動談話但有問必答。據了解,陳曾在訪談時自述,小時候遭養父家暴和性侵,專家表示,這可能連帶影響他的人格,導致未來犯罪動機。昨天遭逮捕時陳男稱自己看到小男孩就有衝動,無法克制。陳在88年1月和94年2月分別犯下強制猥褻和強制性交罪,兩案的受害者都是男童,第一次犯案時,陳男即被診斷出有戀童癖傾向,當時法院判定必須刑前治療1年2個月,進到監獄後還要繼續強制治療;但為何出獄後仍惡行不改以致犯案?對此宜蘭縣衛生局表示,醫院已照既定程序進行專業評估。【相關閱讀】? 宜蘭性侵累犯坐牢12年半 出獄月餘再犯案? 男童遭熟識阿伯性侵 忍辱穿褲保全證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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